壹、議題緣起:
台灣長年來面臨不婚不生、低生育率的嚴重現象,並在 2022年僅略高於韓國,成為全球生育率第 2 低的國家。其中,高雄2011 年至 2021 年的 10 年間,帅年人口下降 2.65%,總生育率在 2021 年略高於全國帄均水帄,為千分之 0.98,扶養比來到 40.97%,僅次台北高居 6 都第 2,顯示少子化問題仍嚴峻。1 資料來源: 高雄扶養比 6 都第 2 議員促設「兒童青年局」救少子化 - 生活 - 中時 (chinatimes.com) 2023 年高雄兒少安置機構「慈暉關懷學園」遭踢爆學園有禁閉室、於寢室裝設監視錄影,院生毫無隱私違反人權童一案,社會局表示,該關懷學園主要收容社政及司法轉介的家庭變故或行為偏差需安置輔導的青少年,高市府社會局、衛生局隨即派員前往機構稽查,稽查結果針對空間設施不夠周全、寢室設置監視設備,及烘焙坊查獲逾期食品等,要求改善並祭出罰鍰,晚間更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介入調查釐清事實,確保院童權益。2 資料來源: 慈暉學園違反人權童案 高市府晚間組專案小組調查 - 社會 - 中時 (chinatimes.com) 2022 年高雄三民區一棟大樓位處寧靜街區,2 年前租賃在此的小家庭發生嚴重虐童案。當時 6 歲的黃姓女童遭繼父長期凌虐,一餐只能吃一口飯,不時徒手或用愛的小手打女童,甚至掐頸,導致女童胸、背臀及四肢有 20 多處受傷,2 年下來體重剩同齡兒童一半,只有 13.5 公斤。3 資料來源: 繼父長期凌虐女童遭判 4 年 2 個月 兒虐案刑度失衡法界籲修法 | 公視新聞網 PNN (pts.org.tw 2021 年高雄又爆出疑似虐童案件!一名母親表示兒子在學校遭到老師打屁股受傷,更發現孩子腰部有挫傷,透過監視器畫面,看見老師拿玩具槌「爆打」行為,因此氣憤驗傷,並控告老師涉嫌傷害。對此,高雄市教育局經過查證後,確定這名老師涉以不當方式對待孩童,因情節重大,已裁處帅兒園停辦6個月,並公布負責人姓名及幼兒園名稱。針對這起案件,教育局獲家長陳情立即到園查訪,從監視器畫面發現,為了要孩童午休時入睡,除了這名男童之外,還有 2 名孩子疑似也遭到玩具搥打恐嚇,還要求其他 2 名孩子罰站。查證後確認老師涉以不當方式對待多名孩童,依帅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51 條第 2款規定,情節重大裁處停辦 6 個月,並公布負責人姓名及幼兒園名稱。4 資料來源: 不睡覺就恐嚇!高雄師涉虐 5 童 教育局調查出爐|東森新聞 (ebc.net.tw) 2024 年 3 月 15 日衛福部召開虐童檢討會議,邀集專家學者、地方政府,和兒福聯盟與會。歷經近 4 小時會議,統整 8大結論,包含出養的必要性需由地方政府進行評估、出養前安置須依委託安置程序進行、社家署研議強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安置兒童訓練、強化中央地方的橫向聯繫、中央地方強化兒少保護專業人員訓練、3 歲以下安置兒童,衛生局強制指定幼兒專責醫師、各縣市研議安置兒少及全日托保母訪視頻率、雙北市及兒盟 10 天內完成檢討報告。5 資料來源: 衛福部兒虐會議 8 大結論 兒權會批不及格 | 公視新聞網 PNN (pts.org.tw) 兒童人權(英文:Children's rights),又稱兒童權利,指的是兒童享有的各項權利,是人權的一部分。兒童人權著重強調對未成年人的特別保護及關愛。1989 年聯合國簽署的《兒童權利公約》中將「兒童」一詞定義為「所有年齡未滿十八歲的人」。兒童人權中所囊括的各項權利包括:受到父母的監護,享有人的尊嚴;以及各項基本需求,其中包括:人身安全、食物、普及的義務教育、醫療保障、適用於兒童年齡及身心發展的刑法、對兒童公民權利的保護;亦有免於各種歧視和恐懼的權利,其中包括:針對兒童個人的民族、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國籍、宗教信仰、身心障礙、膚色,種族以及其他身份特徵的歧視。而對「兒童人權」的釋義範圍也十分廣泛,有「允許兒童擁有自決行為的意志」一說,也有「保障兒童免受身體、 心理上的虐待」一說(儘管目前對何種行為可構成虐待仍存爭議)。而其他的定義則包括兒童得到關愛和撫養的權利。資料來源: 兒童人權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wikipedia.org 未來高雄的防治虐童事件及保障兒童人權,應有社區民眾、專業協會、醫療院所、專家學者及學校的支持,以及公部門的全力支持,有關防治虐童事件宜從社工、醫療、教育系統、家庭、社區等,涉及兒童人權的實施細節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貳、探討議題:
叁、議程: 09:30-10:00 報到,領取資料 10:00-10:10 公聽會主持人致詞 10:10-10:40 市府各局處單位代表報告 10:40-11:20 學者專家發言 11:20-11:50 與會貴賓發言及討論 11:50-12:00 主持人結 名 稱:「從虐童案探討今日高雄市兒童人權」公聽會 日 期: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12 時 地 點:本會第一會議室 (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 156 號 ) 主 持 人: 黃柏霖議員 出席單位 受邀人員: (一)政府機構
(二)專家學者
(三)民意代表 本會全體議員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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