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過去以高雄港港灣空間皆以港埠使用為主,管轄主體亦屬中央與地方分治的狀態,然因高雄港區船舶大型化趨勢及經濟轉型,使商港功能逐步外移機會增加,市區內港區因而可釋出的再發展的港灣腹地,其使用想像就變的無限寬廣,因此如何在這轉變的過程中,透過可行的執行策略與長期建設規劃,尋求城市發展與港灣最佳發展,並獲得都市環境改善的機會,以高雄市港灣再造的關鍵思考。 高雄市政府透過發展共識及跨域合作策略,以國際徵圖吸引全球關注,聚焦公共建設,進而滾動民間投資,讓產業開發與全球接軌,勢將高雄港灣區建設為亞洲新灣區,變成亞洲甚而全球投資的新亮點,帶動港灣及周邊土地、產業開發、經濟發展及就業機會。 陳菊市長於2014年9月在高雄市議會第一屆第八次會議施政報告中指出:「高雄展覽館於民國103年4月14日開幕後,截至103年6月已舉辦包含國際扣件展、國際遊艇展等22場展覽及許多國際會議論壇,另市圖總館、水岸輕軌、海音中心、旅運中心等重大建設亦施工中,本府將持續與高雄港舊港區暨周邊土地管理機關協調合作開發,包括高雄港務分公司16-18號及21號碼頭,台糖港埠商業區、台電特貿三、中油特倉三及60期重劃區土地,積極招商投資開發,逐步落實亞洲新灣區。另為促使205廠早日搬遷,市府與國防部合作成立「國防部第205廠遷建部市專案推動小組」,協助國防部第205廠整廠遷建大樹203廠工程計畫於民國103年6月30日提報行政院。市府與國防部刻透過合作平台,啟動執行作業計畫,包含協調工程規劃設計、現址土地開發等工作,協助本遷建案於民國103年底前由行政院核定。...為加速多功能經貿園區開發,本府修訂都市計畫,提出搭配開發期程調降開發回饋負擔比例、特倉區變更為特貿區、放寬土地使用與住宅總量管制、增訂多元開發機制及6年內開發容積獎勵等措施。都市計畫變更已於民國102年6月發布實施。此計畫已吸引民間投資開發,如中鋼集團優質住宅已完成建築執照申請,預定於下半年度開工,統一集團提出統一高雄複合商業中心第三期開發計畫,另東鋼觀光旅館、台電海港城、中油商辦等開發案刻均規劃中。」 對公部門土地整合推動開發,民間樂觀其成,並且建議國公有土地應優先扮演產業開發的火車頭角色,例如,仿效中鋼企業總部,政府可提供引進企業總部優惠措施配套,又如中油成功路的土地,保留為高雄展覽館二期、與軟體園區二期等產業發展用地,並且規劃成為中油的企業總部,屆時,可將中油位於台北信義計畫區的總部出售。對於台電成功路與新光路的土地,除了可以研究規劃台電企業總部,也可吸引工研院及資策會南部研究園區、金融創新服務業與中央部會辦公室,包括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勞動部等進駐。 有關中島工業區、港務公司1到22碼頭、以及205兵工廠區段徵收分回的土地,因為土地面積大,連結度高,具備整體開發效益,更適合引進開發綜合娛樂城,內設包括賭城、觀光旅館、購物中心、博物館、地標建築、以及國際亮點表演、或是國際品牌主題樂園等業種、甚至成為高雄新市政中心,如此定能吸引國際資金進駐、投資。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面積達588公頃,其中67%為國營與國有土地,20多年未開發,是延宕高雄經濟發展主要原因,高雄產業現面臨最重要轉型過程,但危機就是轉機,因此,高雄市政府強烈要求包括DC 21、205兵工廠等國、公有土地開發,一定要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或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專責的土地開發機構,促進該區土地利用。區內及鄰區土地所有權分屬台電、中石化、台肥、台糖、港務公司、統一夢時代、東南水泥、國泰化工,各公民營單位皆看好港區之前景,積極進行規劃佈局,為促進高雄港區與附近高雄市區內土地的發展利用達到最大效益。 探討課題: (一)高雄港區及周遭土地及都市發展之空間規劃方向為何? (二)亞洲新灣區之產業規劃方向為何? (三)高雄市政府規劃國公有土地整體開發可行方案,從投資營運主體與管理監督主體,法制上及實務上應如何運作最具有功能性? (四)中央主管部門對於亞洲新灣區規劃國公有土地整體開發有何可行方案? (五)民間參與投資有無整體規劃及相關配套措施? 主辦單位:高雄市議會 執行單位:黃柏霖議員服務處、陳麗娜議員服務處 協辦單位: 財政部、經濟部、國防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高雄市政府經發局、財政局、地政局、文化局、都發局、海洋局、研考會、工務局、交通局、捷運局、高雄港務公司、台電公司、中油公司、台糖公司、台肥公司、高雄軟體園區、高雄加工出口區。 邀請與會之學者專家 (一)義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 李建興博士 (二)國立中山大學 政治經濟系教授兼副院長 張其祿 博士 (三)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 副教授兼所長 李銘義博士 (四)高雄空中大學助理教授胡以祥博士 (五)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所)系主任 賴碧瑩 博士 評論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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