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回顧展—公聽會篇第266場】2026.6.16高雄市校事會議處理師生紛爭調和程序制度建構」公聽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遺辦法」2024年4月修法上路以來,高雄各級學校一年多來頻繁接獲家長檢舉招開多場校事會議,引起學校很大困擾,近期更造成多起社會關注的校園事件,令各界開始評論校事會議的功能性。
鑑於現行校園事件處理機制於實務運作上,已出現案件量增加、行政資源負擔加重及紛爭前端處理機制不足等情形,為系統性檢視並精進相關制度,我特別舉辦本公聽會,邀請市府有關局處與專家學者以及校園問題利害相關團體,共同討論未來制度調整方向。該場公聽會重要發言如下:


一、智圓法律事務所張宗隆律師 :制度改革三大關鍵分別為:第一,教育局應編列預算,儘快成立包含法律、心理、諮商等專家的調和委員會;第二,調和程序與內容應嚴格保密,且雙方在調和中所做的退讓,若調和不成,不得作為日後訴訟的證據;第三,調和成立後應引導雙方撤回訴訟。
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劉廷揚教授 :,現行《校事辦法》一被投訴就停職、斷薪且不准轉職的規定過於嚴苛,是剝奪人權的「雙標」制度。針對地方調處草案中雙方書面同意的「雙方」定義為何?若有人違反保密協定、向媒體放話是否有罰則?14天調和期內若更換調和人,期限如何重新計算?這些細節皆需進一步釐清。
三、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張其祿教授 :調查顯示高達95%教師害怕被檢舉、近八成求自保,已產生寒蟬效應與防禦性教學,甚至造成學校找不到老師的教育危機。目前的機制形同「霸凌老師」,應強力要求中央正本清源地修正母法,甚至在修法完成前,應考慮暫停實施現行校事會議制度。
四、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簡成熙教授 :台灣在民主化進程中為了保護弱勢而制定許多法規,卻在網路與科技時代「矯枉過正」,導致一封匿名信就能癱瘓學校行政。支持建立調和機制,但提醒必須注意執行難度。例如,草案中「若任何一方有安全疑慮則不得啟動調和」的條款,應改為「協助抗拒害怕並進行調和」,而非直接取消。
五、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 :建議中央直接修改《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納入「生對師」霸凌,並將《解聘辦法》第三章的校事會議調查主體「丟回給教育局處」承擔,避免學校因缺乏資源而行政癱瘓。贊成高雄市先行訂定行政規則位階的調處要點,但強烈要求執行單位必須是教育局,絕不能再交由各校執行,否則學校根本無力應對。


本場公聽會中,亦有多名學校第一線工作者與工會代表針對現狀提出諸多批評與建議,顯見現行制度已到了必須有所調整的局面。公聽會也凸顯了《校事法》實施後引發校園極大衝突,甚至導致教師輕生悲劇,使教師陷入防禦性教學。


在此我鄭重呼籲在進入正式校事會議前,必須建構調和、調處或仲裁的緩衝機制,避免無謂的調查程序摧毀教師人生,並應研議如何向中央建議修正不妥的母法,盼涉及權責的中央教育主管機關與市府教育局,迅速展開改善工作,避免再有因不良制度釀出的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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