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回顧展—公聽會篇Part.6】2021.11.16 【高雄校園建築空間活化使用與環境教育】公聽會

【問政回顧展—公聽會篇Part.6】
2021.11.16 【高雄校園建築空間活化使用與環境教育】公聽會, 歡迎大家一起思考如何以校園閒置空間為軸心,延伸出更多服務可能。
在思考校園閒置空間的如何有效規劃運用的緣起,其實是從「環境教育」的議題出發做延伸,我們認為校園雖是個硬體,但卻是個富含許多可讓學童探索生活知識的潛教材,爾後才意識到校園空間的獨特性與閒置問題的產生。
以往政府因為資源沒有有效規劃運用,導致「蚊子館」問題叢生,但關於學校的閒置空間與一般空間的性質與目的仍有所不同,所以在討論問題時還是要分開探討才能為學校閒置空間找到更為合理的運用方式。
也就是討論學校的閒置空間要如何運用時,宜是要回歸教育的本質,校園空間活化是一種再生的行動,凝聚的是學校的人群互動共識,空間活化更要把握永續經營(Sustainability)、生態環境(Ecology)、教育本質(Education)、發展運用(Development)等深耕播耕的『SEED』原則,當以校園永續發展為理念,以達到空間機能之再生目的,重新塑造校園空間新價值,賦予校園空間新生命力的活化歷程。
在公聽會上,我們首先關心高雄市目前校園閒置空間的盤點問題,並了解校園與社區產業活動相結合、推廣食農教育及環境教育的現況,進一步探討到與公幼或托老中心相結合的可行性,希望能將現有教育設施規劃及運用,與校園環境教育議題,兩者之間做出更為緊密的連結。
以下感謝與會的議會議員同仁與專家學者寶貴的建議:

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廖義銘教授 :在中央法規的限制下,真正的空間活化不容易推動,建議地方可立法擴大解釋中央法規,讓空間活化更符合使用目的。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劉廷揚教授 :對於空間的需求多集中在市區,如要形成政策並賦予使命,會讓一些小校校長和老師有壓力。學校附近居民對學校是有感情的,應把社區的力量引進,防止不良的力量帶入,空間使用應因校而設,因地制宜,若有企業認養,或許會有更好的成效。

樹德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研究所盧圓華特聘教授 則針對學校的環境教育提出:城市可以是學校的校園,以食農教育來說,國中、小學鄰近市場和公園,有很多學習的資源,尤其飲食文化在公有市場相當豐富,食材、食物也是課堂上無法體驗的,學習空間不僅僅限於學校。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 :依教育部要求,應設置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校園餘裕空間活化實施要點,就能把申請的依據和標準規範在裡面,若參考臺北市的作法,先將市有地啟動整合,再評估社區需求,並綜合規劃開發設計,最後編列預算。他也認為不要賦予學校太多功能,讓行政機關的校長或主任承擔。

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法律學系張宗隆講師 :高雄市中小學以下校園閒置空間活化實施要點規劃較侷限,建議將使用範圍放寬,如果有定型化契約,學校負有出租責任,行政契約擬定好的話,對學校也較有保障。

黃秋媖議員 :學校可規劃分時段給社區使用,如夜間停車,讓舊有空間活化,結合政府和學者共同推動。

陳麗珍議員 :有些學校對於開放時間有較多限制,這樣的觀念應慢慢改變,畢竟市區空間有限,有些里無土地興建活動中心,可以利用學校閒置空間,教育局應通盤檢討有哪些閒置空間可釋出,讓社區使用。

總結各方意見,其時學校空間不只學生使用,不同時段有附近居民進行運動與休憩,在學校裡設立非營利幼兒園則相當適合,因此我最後建議,在推展環境教育與兼顧校園教育本質的前提下,市府各局處可思考引進良好外部資源進行閒置空間活化,有效運用現有資源,為高雄市民創造更多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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