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多年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民法》同性婚姻合法化,引起社會團體反對修法的聲浪;對於同性伴侶是否可納入婚姻法,享有與異性婚姻同樣的保障權,贊同及反對人士各持有不同見解。
爾後在108年5月24日,同性婚姻專法的施行讓臺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結婚合法化國家,逐步落實婚姻平權及性別平等。
在施行法通過三周年之際,108年5月24日至111年4月30日間,全台完成同性結婚登記對數共7,906對,其中男性2,341對(29.61%)、女性5,565對(70.39%),按縣市別觀察,以新北市- 154 – 1,505對(19.04%)最多,臺北市1,101對(13.93%)次之,高雄市1,041對(13.17%)第3。高雄同性婚姻對數高居全國第三。
回顧當時為了此議會舉辦公聽會,對於立法期間的社會多元議題探討,確實起到了關鍵的作用。與會的專家學者提供建言如下: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楊佳羚助理教 :許多民眾憂心修法後原本由一男一女構成的家庭制度及稱呼會有所改變,但目前稱呼已逐漸中性化,社會上對父母亦可稱為雙親,並不影響家庭關係及異性婚姻的權益,期盼各界能看見同性戀者的需求。
- 高雄醫學大學胡郁盈助理教授 :有許多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士,反對同性婚姻法制,不代表反對同性戀者需要伴侶。但人民的自由與人權,皆是法律所賦予的,目前的專法皆是在平等法律上給予更佳的保障,若不為同性戀者修訂民法、只立專法,在專法內限制同性伴侶的權益,等同無法滿足同性婚姻法制的需求,故同性婚姻應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價值,納入民法修正才是解決之道。
-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吳宜霏總幹事 :「支持修民法,拒絕專法」。目前另訂「同性伴侶制度」的國家,因面臨同志伴侶要求承認其婚姻的訴訟挑戰,已可能再次修改法律。在有前車之鑒的情形下,台灣若還選擇隔離專法的舊思維,才是增加未來更多的修法成本。
- 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蔣琬斯理事長 :持堅決反對立專法,力挺婚姻平權立場。無論同性戀是否可以結婚,隨著時代的推進,家庭的定義及各項制度「本來」就一直不斷地被改變與挑戰。而許多人擔憂同性戀者收養孩子會引發各種問題,其實現在同志已可透過單身收養的方式收養小孩;同性婚姻合法化不僅能讓同性戀者擁有合法配偶,還能提升收養孩子的權益及保障。
- 國立中山大學蕭蘋教授 :家庭對大眾來說既具私密性又具公共性,所以當家庭的制度有所改變時,可能引發反對者的不理解與恐懼,但無論異性婚或同性婚,家庭的本質是不變的。同性婚姻是國際趨勢,台灣有可能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堪稱亞洲民主的典範,值得被肯定與鼓勵。
- 松年大學蔡維恩講師 :多數反對者並不仇視同性戀者,而是站在「願保障同性戀權益,但不破壞家庭制度」的立場上反對民法修正。台灣的民法基礎係參考德國民法而來,但目前德國也尚未允許同性婚姻。再觀法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後續帶來的抗議事件及性解放問題,都為社會帶來極大衝擊。建議台灣應在對社會最小衝擊的前提下,給予同性戀者最大的保障。
- 空軍官校趙哲一助理教授 :根據憲法第242號、362號、552號、554號、647號、712號的大法官解釋,婚姻自由雖為憲法上所保障之自由權,惟應受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之限制。修正「民法婚姻制度」或制定「同性婚姻法」都違反憲法文義及大法官解釋,即使立法院三讀通過也會失其效力,應正視同性婚姻違憲的事實。
- 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團隊召集人鍾宜芳 :「婚姻平權」就字面理解就是婚姻關係上的雙方應該享有平等的權力且是受法律保障的;既然同性戀者也一樣的努力工作與確實納稅,善盡國民義務,為何法律不能給予相同的婚姻保障?她支持婚姻平權,且認為同性戀婚姻應在民法中落實修正。
- 文化藝術基金會陳鳳翔執行長 :法務部長邱太三過去發言表示,為同性戀者修正民法972條,將牴觸112個法令、356個條文。如此,法律條文必須逐一修改,政府機關、私人企業的資訊系統也需要更換、全民更需換發身分證,將花費昂貴的社會成本。
- 三民青年中心莊東傑主任 :目前已有研究顯示兒童與青少年對同性較有好感。若政府開放多元性別,則可能導致孩童性向錯亂。另外,也有研究指出台灣愛滋感染多數是由80%的男男性行為產生。21世紀智庫協會委託聯合報的最新調查中雖然有46.3%贊成、45.4%反對同性婚姻,但非常反對多於非常贊成8%,其民意不能忽視。
- 同志諮詢熱線南部辦公室陳珍儀志工 :自己除了是同志諮詢志工外,也是小學老師。從多年教學的經驗與感受,並不認同性別開放會引起混亂的多元性別,並認為學校應該教導學生尊重及友善有不同性別氣質的孩子,才能從小讓下一代接受自己與別人有所差異,不去霸凌與傷害他人。
- 「歧視會殺人」主婦聯盟基金會南部辦公室王蘭琦專員 :同志朋友在成長過成中所遭受許多歧視。曾有同志留下遺書,表示「社會生存的本質不適合我們」即自殺身亡;盼同性婚姻可以合法化,讓所有相愛的人不論性別,都可以在法律的見證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無論如何,目前社會對於性別平等、婚姻平權的態度相對多元開放,因為施行法的施行台灣已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結婚合法化國家。但公聽會同時供提了將多元性別者有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需求,以及社會對於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的疑慮的正反兩面意見並陳的效果,透過對話促進共識是必要的過程。期待未來的公聽會在面對社會上的重大議題時都能持續發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