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中央行政院的「2050淨零排放」政綱已於近日發布,然而在具體落實上高雄本身必須在地方自治的權限範圍有所主張,提出更符合高雄自身城市發展利益的自治條例,讓經濟發展的成果得以在地共享。
目前市府已向議會提出「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草案」送審,為使法案訂定更臻完整,加入各方建言凝聚共識,特邀請市府有關局處主管官員與產官學界人士共進公聽會,與會者更有來自#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系 所的學生,會中主要發言如下:
1. 義大教授吳明孝 :碳盤查、減量及總量管制等措施受到地方關注,高雄身為最大碳排城市,更應審視未來的碳費分配情形;其中工業減碳是高雄減碳作為的重中之重,盼此次自治條例草案早日通過。
2. 財團法人建築中心副執行長王婉芝 :市府此次提出的法案內容較以往更為周延,但仍應加強相關配套、在地化。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不應只由環保局主責,市府其他局處也要總動員;同時建議應將淨零建築議題納入立法內容,讓中央和地方立法有一致性。
3. 中山大學教授高志明 :目前規劃的碳權交易總公司設置在高雄,建議高雄碳平台可以和碳權公司整合,讓高雄減碳向前更邁進一步;也建議未來在環評、零碳建築和標章等機制融入淨零探排的立法中。
4. 逢甲大學曾梓峰教授 :建議中央多尊重立法的地方自治功能,高雄應尋求城市發展的最佳機會,讓自治條例發揮最大效果。另,減碳不只是減碳,是藉由減碳達到循環經濟,透過淨零要追求新經濟、新就業,促成高雄智慧城市的轉變,淨零是改變高雄的機會。
5. 灣鋼鐵公會 :針對部分條文和國發會的差異,建議條文內容應隨國家標準,同時避免因中央修法造成地方也要修法。
6. 太陽能設備裝修職業工業會 :碳排可以透過大型設備汰換來減少,中央提供汰新的補助,建議加強公私部門對補助的了解。
7. 地球公民基金會 :中央將另訂碳排標準,為避免疊床架屋,建議地方不用訂定標準。
8. 主婦聯盟 :法令涉及人民權利,需要重視法在架構上的對應和對照,高雄草案是在很大的框架下,很多細項無法對照,恐造成產業的困惑,例如潔淨能源和再生能源的定義應要釐清。
9. #台灣區石化同業公會 :此次市府提出版本和上次相比變動很大,連慣性不足;另由於台灣很小,污染亦有來自其他地區飄散,建議由中央統管為宜。
本次公聽會呈現是一場經濟發展與環境永續如何兼顧平衡的理性思辨,各方意見都值得納入立法作為重要的補充。在此我也以淨零轉型地方連線的六大主張作為結尾,呼籲市民大眾一同關注淨零城市發展:
1. 我願意監督地方政府提出積極的政策目標、路徑與自治條例,真正邁向淨零轉型。
2. 我願意監督地方政府規劃完善的氣候預算並落實公開透明,讓政策能落實並受到檢視。
3. 我願意監督地方政府在淨零政策制定過程落實多元利害關係人的參與,讓轉型過程也確保公正轉型。
4. 我願意監督地方政府確保在地民眾公平參與再生能源發展的權利,讓綠能利益能由全民共享。
5. 我願意監督地方政府推動淨零的生活轉型,如校園與商圈的循環容器、低碳飲食等政策,讓市民的日常也能落實淨零。
6. 我願意監督地方政府訂定全面的綠運輸政策,如更完整的公共運輸系統、人本交通規劃等,打造安全、健康且便捷的在地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