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會在2023年6月三讀通過「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成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以來,首部地方淨零法規。
訂定自治條例緣由自高雄市為工業城市,碳排放約占全台20%,目前雖然已較基準年減碳13.2%,減量達877萬噸,領先各縣市並超前國家目標。但為了加速減碳工作推行,實有必要積極制定「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明定2030減量30%、2050淨零目標,並以強化政府治理、輔導產業調適、市民生活參與、落實公正轉型為四大核心,期望發揮公部門帶頭示範、產業以大帶小、全民參與精神。
自治條例雖已通過,但其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十九條實施策略方案有無具體做法及列入年度市府預算項目,才能確實落實實施,以及如何運行的實施細節及定義內容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對此,我特以公聽會的形式邀請專家學者以及市府政策涉及局處,一同就法案細節進行探討,該次公聽會精彩建言如下:
一、義守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李建興教授 :台灣碳排人均高居世界第 18 名,淨零轉型是一場生存之戰 。對此建議:1. 綠電與再生水是接軌國際供應鏈的「第五生產要素」。2. 資訊揭露,應公開大排碳源(如中鋼)的數據作為防腐劑。3. 發展負碳技術,將二氧化碳轉化為原物料或能源,這是未來的護國神山。4. 策略性輔導,促使大戶轉型(如中鋼從高爐轉電弧爐),若能成功減碳,將對全國總量有顯著影響。
二、大仁科技大學林爵士教授 :肯定高雄「淨零大聯盟、自治條例、淨零學院」三支箭的領先佈局。但建議擴大「公私夥伴關係」,將動員力強大的宗教組織納入環保志工體系。另外針對公正轉型,目前缺乏明確的基金來源,建議應設置「管理基金」以進行利害關係人的仲裁與補償。
三、正修科技大學鄭舜仁教授 :提醒市府應平衡「強制性成本」與「自願性成本」,以免損及高雄的競爭力。目前國際大廠(如 Apple)與證交所已對上市櫃公司有明確淨零要求,市府應與在地企業及金融業密切結合。針對碳權交易,呼籲主管機關應建立明確的碳定價、碳稅與碳費規範,並讓碳交易所與世界市場接軌,避免形成空洞化。政府也應建立綠色議價公開平台,讓碳資源配置更具效率與透明度。
四、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魯台營兼任助理教授 :強調淨零需建立在「科學數據」之上,各局處應比照企業建立「碳清冊」並制定明確的「淨零路徑圖」,而非僅是宣示。建議各項計畫應循 ISO 14064-2 等國際認證標準,確保減碳成效的真實性。此外,循環經濟面臨的法律衝突(如廢清法認定產源問題),建議市府採取「試行方案」突破法令限制。
五、樹德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研究所盧圓華教授 :以「橫山共創基地」的實踐經驗為例,強調市府應重視大學 USR 與地方創生的連結的可能。呼籲各局處應更關注燕巢大學城的發展,透過跨域合作將廢棄物轉化為高附加價值的產品。期待市議會與市府能加強對此類基地的支持,讓淨零轉型不僅是環保,更是具備在地美學與創價能量的產業發展路徑 。
感謝與會專家學者的寶貴建言,我在會中也強調高雄應擁有「環境自主權」,不應被動等待中央核定自治條例,而應積極推廣淨零行動。目前2050 淨零碳排是跨局處的挑戰,涉及產業、交通與民眾生活各個面向。期待透過公聽會凝聚共識,讓高雄在技術研發與綠色經濟上佔得先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