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回顧展—公聽會篇Part.58】2017.3.10「高雄空汙有解嗎?空汙緊急措施」公聽會


早前高雄空汙達到危險程度的天數仍難以降低,空氣汙染的解決也難取得立即的效果。當時即構想當天氣預報出現危險等級時,各公家機關以明顯的方式告知市民即時空汙情況(如空汙旗)。並且在地方制度法的授權下,由市府偕同市議會來規範「高雄市空氣汙染危險等級應變自治條例」。在地方自治的權限中,建立權宜之措施保障市民健康。
為了解訂定自治條例的方向可行性,當時以舉辦公聽會方式邀請相關行政機關、研究機構、專家學者、環保團體與市民朋友共同討論,會議重要建言如下:

  1. 嘉南藥理大學陳椒樺副教授 :針對高屏地區空污問題,市府不僅尚未實施具體的緊急措施,甚至相關法定標準也過於寬鬆。例如WHO對PM2.5的標準是25微克,但環保署目前採用的標準卻是35微克,期許高雄市在自治條例項目上制定更嚴格標準,讓市民健康得以受到保障。
  2. 弘光科技大學蔡志宏講師 :肺腺癌是台灣致死率最高的死亡疾病,在2013-2015年間女性患病比例就增加3倍,故PM2.5之防治已迫在眉睫,應以自治條例加以規範;目前台中市就固定污染源已制定自治條例進行規範,可作為高雄制定規範之參考。
  3.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 :空氣污染要從源頭進行控管,要求空污總量管制量應該再下修,否則實施任何緊急措施皆是徒勞無功。
  4.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董振楨老師 :位於小港的中鋼總部目前採用水冷方式冷卻爐渣,造成出許多含污染源的水蒸氣與相關逸散物,其中包括一級致癌物PM2.5等,建議市府應針對中鋼製程進行控管。
    該場公聽會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等團體也到場表達訴求,分別要求市府重視小港健康風險評估結果,嚴格要求企業廢氣排放量,以及校園應在空氣不良時減少戶外活動。
    時至今日,空汙議題仍舊為市民大眾所關心。我則甫於日前積極推動訂定《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並已通過議會三讀,成為「氣候變遷因應法」公布以來,首部地方淨零法規。
    如何在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之間與得平衡,是未來城市發展的核心要素。我將保持對此議題的關注,讓高雄成為淨零探排成功的實施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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