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回顧展—公聽會篇第256場】2025.11.21高雄市爭取設立實驗教育專責單位公聽會


自學教育自政府在1999年修訂《國民教育法》,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入法。之後,經過20年的滾動修正,自學生的各種權利逐一透過法律明文獲得保障。2019年發布《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明文規定自學生享有的各種與學校學生相同的權益,至此,台灣的自學法規有大致完備的整體規劃。


目前各縣市推動實驗教育的案例不一而足,為了探討高雄實驗教育的現況,尋求產官學等方面共同推動此教育工作,我特以舉辦公聽會的方式,邀請熟稔教育議題的專家學者與市府有關局處展開討論。


是次會議精彩發言如下:
一、高雄市國際心教育實驗教育機構梁蓓禎執行長 :辦理多年來最困難的是承辦老師流動頻繁,常出現「承辦人比機構更陌生」的情況,影響孩子權利 。以宜蘭為例,支持設立專責中心以利資源傳遞與即時輔導,特別是解決機構人力不足無法自行處理輔導的問題。建議專責單位應由高師大、教育局與有實務經驗的家長、機構代表共同參與,透過產官學合作探索教育新方向。
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事業經營學系譚大純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 :支持設立專責單位,以避免實驗教育在政治事件中被污名化。建議採「任務編組」以保持彈性,避免被體制化而失去實驗精神,甚至懷疑局長兼任主任是否會受法規框架限制。另應將大學社會責任(USR)、地方創生與地方教育輔導放寬至實驗教育場域,讓大學老師能透過學術資源協助實驗教育機構設計課程與提升績效。
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劉世閔副教授 :高雄多所實驗學校涉及原民、文化等多局處,若無單一窗口將使協作變得困難。目前台灣實驗教育處於扶植階段,與國外「減輕地方負擔」的邏輯不同,需更多資源加碼。建議未來應將人力納編成立專責單位,並與高師大、中山、屏東大學進行課程共構,協助老師在在地化設計與創新課程上獲得專業成長。
四、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 :建議高雄有兩條路徑:一是依現有要點簽核成立「任務編組中心」,設置固定分組(如輔導、申辦、培訓組)以穩定行政銜接。二是採「委託模式」,將中心設於高師大教育學系,由教育局撥款並配助理以減輕行政負擔。強調訪視委員人才庫應加入實驗教育學者與家長代表,而非單純由校長出任,才能從實驗教育的角度進行評鑑。


該場公聽會除了專家學者外,還有多個教育團體與會參加討論並給予寶貴建議,相信都能為未來推動實驗教育起到良好的效果。


我在會上也提到社會已趨多元,教育路徑應隨家庭與孩子需求調整,不應侷限於公教體系 。以我推動多年的「科丁計畫」為例,說明透過程式語言讓孩子擁有更美好的未來,且應主動將資源派往偏鄉。我也建議朝設立實驗教育專責單位的方向努力,協助專業分工並更積極地滿足家長選擇權。建議教育局參考北、中、桃等市模式,提出高雄專屬的具體規劃,我會全力支持計畫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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