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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議題緣起:
濕地保育法,民國104年2月2日施行的濕地保育法,正式確立了台灣濕地保育的行政框架及法制規範,成為台灣濕地保育歷程上重要的里程碑。濕地保育法延續拉姆薩公約精神,將重要濕地分為國際級、國家級及地方級三級,考量該濕地之生物多樣性、自然性、代表性、特殊性及規劃合理性和土地所有權人意願等,評定其等級,並以「明智利用」為核心精神,不同於以往保育法律嚴格禁止與限制,就不同特性濕地、尊重民眾既有權利,以保育利用計畫因地制宜訂定管理策略,強調重要濕地範圍內允許從來之現況使用,並採取開發迴避、衝擊減輕及生態補償機制,在民眾權益、地方發展及環境保育之間尋求平衡點。 資料來源: 國內外濕地保育現況 | 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簡稱濕盟)是一個臺灣本土的非營利組織(NGO/NPO),致力於濕地相關生態保護工作。為保護臺灣總體自然環境,透過專業的濕地經營管理、生態研究調查、公共政策倡議、社會運動、環境教育、培力草根社區團體、承租或購買關鍵私有濕地等面向,推動濕地公園及保護區劃設、「國家重要濕地」制度建構,並催生「濕地保育法」,重視環境社會服務。資料來源: 濕盟緣起與目標 | 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 對於濕地推動國家重要濕地政策,及重要濕地指定,特定物種保育,濕地復育與經營管理,環境教育等各方面,牽涉法規訂定,現場環境經營管理,學校生態環境教育推動,水質管理,觀光旅遊活動,也牽涉市府與地方NGO團體的合作關係。 高雄市濕地生態廊道,高雄市自2003年起開始建設濕地生態廊道,至今已經形成了包括21處濕地的生態網絡,這些濕地的總面積超過900公頃。這些濕地不僅有助於保護生物多樣性,還為市民提供了親近自然的機會。資料來源: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官方網站-高雄市濕地生態廊道分布圖 如何強化政府資源取得與專業協會合作,並且有在地大學、專家學者的支持,以及公部門的有計畫性投入濕地復育及管理工作,高雄濕地保護的實施細節及可行方法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貳、探討目的:
叁、議程: 09:30-10:00 報到,領取資料 10:00-10:10 公聽會主持人致詞 10:10-10:40 市府各局處單位代表報告 10:40-11:20 學者專家發言 11:20-11:50 與會貴賓發言及討論 11:50-12:00 主持人結論 名 稱: 高雄市濕地保護關懷公聽會 日 期: 中華民國115年1月7日(星期三)上午10-12時 地 點:高雄市議會1樓第1會議室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主持人 黃柏霖議員 出席單位:受邀人員 本會全體議員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主政機關)、水利局、觀光局、教育局、環保局、研考會 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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