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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議題緣起: 台灣自學的發跡比美國晚20年,是在1990年代跟台灣的民主化一起衝撞體制而踏出第一步,並促成政府在1999年修訂《國民教育法》,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入法。之後,經過20年的滾動修正,自學生的各種權利逐一透過法律明文獲得保障,包括:2014年底通過具指標性的《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的「實驗教育三法」,讓自學的法律位階從原本的行政命令提升到法律;再到2019年發布《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簡稱《高中自學生受教權維護辦法》),明文規定自學生享有的各種與學校學生相同的權益,至此,台灣的自學法規有大致完備的整體規劃。 [1] 資料來源: 《自主學習大未來》自學到底是什麼?給學生與家長的自學教育指南 | 陳怡光 / 獨評讀好書 | 獨立評論 (cw.com.tw) 為了能穩健推動實驗教育,臺北市教育局於民國109年2月規劃成立專責實驗教育的「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提供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及的諮詢服務外,也擔任學校及非學實驗教育的溝通平台,促進教育多元發展。資料來源: 柯文哲參訪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 力推實驗教育再創新 - 文教新聞|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料來源: 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業務職掌 台中市推動多元教育政策,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從「健全法制及組織」、「完善實驗教育型態」、「設置實驗教育複合式園區」等面向積極推動實驗教育,已成功輔導多所學校及教育機構展現成果。為進一步提升整合性服務能量,與台中教育大學合作成立的實驗教育研發中心今年並轉型為「台中市實驗教育中心」,由市府管理,以單一行政窗口全力推動三軌並進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以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諮詢服務。 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政新聞-中市實驗教育中心轉型成立 單一行政窗口整合服務能量提升 實驗教育三法《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修正案於106年12月29日通過,讓體制外實驗學校更能發展出創新且成效良好的辦學模式,加上近年新北市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數也從105學年度的460人成長到113學年度的1659人,9年成長率高達260.65%;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部分,108學年度成立新北市第一所實驗小學,至113學年度共8所國中、小(忠山實驗小學、猴硐-蒙特梭利實驗小學、德拉楠民族實驗小學、坪林實驗國中、石門實驗國中、貢寮實驗中學、老梅實驗小學、插角森林實驗小學)轉型為實驗學校,信賢種籽實驗小學由臺北縣時代委託民間辦理實驗教育學校,轉型為實驗教育三法通過後之學校型態私立種籽親子實驗小學。使有意願辦理實驗教育學校、機構、團體以及家長能獲得更多、更完善的協助,透過行政、研究及師資培育整合設置專責單位為可行方式之一。 資料來源: 計畫緣起 新北市教育創新實驗室: 資料來源: 組織架構 針對高雄市爭取設立實驗教育專責單位議題,學者梁蓓禎博士建議如台北市及新北市能夠(一)成立專責單位(二)提高補助規模與彈性(三)強化專業承辦與服務。 如何強化家長們資源取得與專業協會合作,並且有在地大學、專家學者的支持,以及公部門的有計畫性投入實驗教育工作,高雄爭取設立實驗教育專責單位的實施細節及可行方法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貳、探討目的:
叁、議程: 09:30-10:00 報到,領取資料 10:00-10:10 公聽會主持人致詞 10:10-10:40 市府各局處單位代表報告 10:40-11:20 學者專家發言 11:20-11:50 與會貴賓發言及討論 11:50-12:00 主持人結論 名 稱: 高雄市爭取設立實驗教育專責單位公聽會 日 期: 中華民國114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12時 地 點: 高雄市議會1樓第1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主持人 鄭安秝議員、黃柏霖議員 本會全體議員:
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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