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包容友善的交通環境
保障全民移動權
交通問題往往在造成嚴重死傷的社會事件後,才會引起公部門與社會的集體反思,如果我們整個社會平常就能對如何建構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達成集體共識,相信能對推動雙零交通願景起到重大推力。日前民團發起的「六都市長候選人永續韌性城市政策承諾」中,提出關於交通的五大訴求,其中就包括建立包容友善的交通環境,保障全民移動權的主張。
主張認為無論是兒童、長者、身心障礙者、孕婦,或不願、沒辦法使用汽機車的人,都應該能安全、便利且有尊嚴地使用城市交通。從無障礙行人環境、大眾運輸可及性到不同族群的移動需求,都應納入交通政策與道路設計,讓每個人都能自由、安全地抵達想去的地方。
長期以來,台灣的交通設計預設使用者是身心健全、駕駛汽機車的成年人。這種邏輯對於兒童、高齡者、身障者以及無車族群較不友善,無形中剝奪了他們交通人權。
尤其現在台灣已步入高超齡化社會,當長者因身體機能退化無法再安全駕駛汽機車時,政府若沒有完善的安全步行與大眾運輸環境,他們形同失去基本的自主能力,進而大幅增加社會照護與醫療成本。
於此,我強烈主張地方政府應落實民團關於落實「包容友善交通」的訴求,市府應盤點現有交通設施對於此訴求有所衝突的現況清單,設法提供更多實體無障礙的交通環境。同時在大眾交通的提供上,必須考量偏鄉與弱勢使用者的剛性需求與便利性,盡可能提供各種微型交通工具以及最困難的末端載運服務,才能落實交通平權。
我也承諾在未來的問政上,會強化對弱勢族群的交通權益的實際行動,積極敦促市府交通部門研議改善策略,並投入足夠預算來履行上述訴求,讓高雄的城市交通朝真正的包容友善方向發展。歡迎大家一起關心高雄的交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