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高雄市校事會議處理師生紛爭調和程序制度建構」公聽會

壹、 議題緣起: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遺辦法」2024年4月修法上路,高雄各級學校一年多來頻繁接獲家長檢舉招開多場「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1資料來源: 高雄學校頻開校事會議引發失控濫訴 校園恐成司法戰場 | 文教新訊 | 文教 | 聯合新聞網 引起學校很大困擾。 
    校事會議制度原本設計用於淘汰不適任教師,但根據教育部統計,113年4月17日至114年5月30日,全國高中校事會議共1372件,被調查教師1124人,其中無相關情節案件382件,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僅26人;換算比例,受調查教師占全國高中教師不到0.5%,解聘率約2.3%,顯示實際退場的「不適任」教師人數極少。2資料來源: 校事會議成「法律戰場」?第一線教師揭「投訴門檻過低」讓壓力爆表教師們呼籲,應檢討或廢除校事會議,改以專業支持、信任文化與明確標準取代過度程序化審查,將制度焦點回歸教育本質,讓教師專注教學、學生專注學習,校園才能真正擺脫「法律戰場化」,重建信任與專業。3資料來源: 校事會議成「法律戰場」?第一線教師揭「投訴門檻過低」讓壓力爆表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等教育團體及多位民代,指學校校事會議引發匿名、濫訴現象,讓學校浪費大量資源且疲於奔命,喊話廢除。2025年10月21日高雄市教育局說明,關於有媒體報導高雄巿各級學校「1124名教師接受調查」數據,為誤引全國統計資料。

高雄市提報國教署檢舉案件共174件,其中受理143件、不受理31件;受理案件經調查後,屬違反「教師法」相關規定並經解聘、停聘及不續聘案件2件、受行政懲處案件39件,另47件經調查不成立,其餘部分案件仍在調查中。4 資料來源: 高雄教團喊校園濫訴應廢校事會議 「人本」要求教局公開澄清數據 – 高雄市 – 自由時報電子報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99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於一百零九年六月二十八日發布施行,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三年四月十七日修正發布。鑒於近期外界迭有反映實務運作衍生校園濫訴、耗損校園行政資源等情形,為優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增進教學品質,保障學生學習權與教師工作權,妥適處理實務執行疑義,民國115年01月12日再次修正,包括促進親師生溝通,使程序更加嚴謹及避免濫訴爭議等。5資料來源: 教育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 資遣辦法   

貳、 公聽會目的及討論議題 
鑑於現行校園事件處理機制於實務運作上,已出現案件量增加、行政資源負擔加重及紛爭前端處理機制不足等情形,為系統性檢視並精進相關制度,特召開本公聽會,目的如下: 
一、檢視高雄市現行校事會議之運作情形及制度執行現況。(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 
(一)校事會議之啟動門檻、案件處理流程及核定情形 
(二)實務運作對學校行政及教學現場之影響 
二、探討導入「師生紛爭調和程序」作為前端分流機制之必要性與制度定位。(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 
(一)設置調和程序作為前端分流機制之必要性 
(二)調和程序之制度定位(修復式機制或其他性質) 
(三)適用範圍、啟動條件及與既有程序之分工 
三、分析新設機制之實務可行性、執行模式及配套條件。(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 
(一)執行主體與運作模式(校內或校外機制) 
(二)行政成本、時程控管及資源配置 
(三)教師專業保障與學生權益之帄衡 
四、釐清地方制度與中央法規之適用關係及制度調整方向。(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 
(一)現行中央法規之適用範圍與制度空間 
(二)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之修正建議。 
五、為促進議題聚焦並形成具體建議,本次公聽會主動先行提出「高雄市校事會議處理師生紛爭調和程序實施要點(草案)」,供與會人員就制度設計進行實質討論,並彙整相關意見,提供教育局帶回研議,作為後續制度規劃之參考。(教育局等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 

叁、議程: 
09:30-10:00  報到,領取資料 
10:00-10:10  公聽會主持人致詞 
10:10-10:40  市府各局處單位代表報告 
10:40-11:20  學者專家發言 
11:20-11:50  與會貴賓發言及討論 
11:50-12:00  主持人結論 

名  稱 :「高雄市校事會議處理師生紛爭調和程序制度建構」公聽會 
日  期:  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12時 

地  點 高雄市議會1樓第一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主持人 劉德林議員、黃柏霖議員 

出席單位 受邀人員 :
立法委員柯志恩、立法委員許智傑 

本會全體議員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國中教育科、高中職教育科)、 
法制局、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社團法人: 
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家長協會、高雄
市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高雄市家長關懷教育協會、高雄市家長教育
權促進聯盟劉秀鳳理事長 

專家學者:  
(一)智圓法律事務所張宗隆律師  
(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所長劉廷揚教授 
(三)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 
(四)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簡成熙教授 
(五)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張其祿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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