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7【高雄市 食物銀行 自治條例 草案 公聽會】

壹、議題緣起:
食物銀行屬於非政府機構,它由志願團體和環保組織等不同團體組成,其主要作用是專注於食品的回收和重新分發,以支援有需要的人士。食物銀行的主要目的是減少食品浪費,同時確保食品能夠送到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手中。資料來源 食物銀行:減少浪費,締造共融社會的關鍵力量 hkpowerclub

將來自全省各地量販店,食品製造商,超市大賣場,公司行號,甚至個人捐贈的愛心糧食物資,進行妥善整理分類後,即時分配到最需要的人們手中;賦予那些包裝完整卻有可能被浪費報銷的食物更完善利用,食物銀行更有意義的價值。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台灣全民食物銀行協會

參考台中市政府設立臺中市食物銀行自治條例的法規3,從實務上及法規 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全球資訊網 社會救助 食物銀行 可行性進一步來討論,高雄市設立食物銀行自治條例(如附錄)的內容及可行性。

未來高雄的食物銀行,面對各種政策方案如何申請及使用,應有專業協會能加以協助、在地企業捐贈以及公部門的全力投入,有關高雄食物銀行自治條例的草案條文內容及相關議題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貳、探討目的:
請檢視 高雄市 食物銀行自治條例草案文字有無修正意見
高雄市 政府社會局與民間團體或協會目前執行
社會局應辦理受助戶之申請、審查及核定業務。社會局得委託本市各區公所或受託團體辦理前項業務,在實務上有無困難?
團體募集物資或接受捐贈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依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前項之私人、團體捐贈物資,得依相關稅法規定減免稅捐。有無實務或法規上的困難?

參、議程:
09 :30- 10:00 報到,領取資料
10: 00- 10:10 公聽會主持人致詞
10:10- 10:40 市府各局處單位代表報告
10:40-11:20 學者專家發言
11:20-11:50 與會貴賓發言及討論
11:50-12:00 主持人結論

名稱: 高雄市 食物銀行 自治條例 草案 公聽會
日期:中華民國1 1 5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二 上午 10 12 時
地點:高雄市議會 1 樓第 一 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 156 號)

主持人:黃柏霖議員
出席單位:受邀人員
一、 高雄市議會本會全體議員
二、 市府局處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高雄市政府 民政局/高雄市政府 教育局/高雄市政府 經 濟 發 展 局/高雄市政府 衛生局/高雄市政府 農業局
高雄市政府 財政局/高雄市政府 主計處/高雄市政府 法制局/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三、專家學者
智圓法律事務所 張宗隆律師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劉廷揚教授 兼所長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楊東震副教授兼系主任
國立屏東大學教育行政研究所李銘義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學系王俊傑 副教授兼代理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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